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2016年“1816”投資 促進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
來源: 加入日期:2016-2-26 點擊量:9031
各省轄市、省直管縣(市)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部門:
《河南省2016年“1816”投資促進計劃實施方案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16年2月14日
河南省2016年“1816”投資促進計劃實施方案
為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政府工作報告要求,持續擴大有效投資,充分發揮投資對穩增長、調結構、惠民生的關鍵作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深入貫徹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發展理念,認真落實中央促投資穩增長重大決策部署,突出省委、省政府確定的重大建設任務,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,把擴大投資與強化基礎支撐、推進新型城鎮化、推動轉型升級、增加消費供給、建設美麗河南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更好地結合起來,著力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,著力擴大開放招商,著力引導社會資本投向,著力保障要素資源,加強責任落實,強化協調聯動,統籌抓好國家重大工程包項目、中央投資項目、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項目等各類重大項目實施,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,優化投資結構,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。
二、目標任務
2016年,在交通、能源、水利、新型城鎮化、高成長性服務業、先進制造業、現代農業、網絡經濟、生態環保、民生改善等10大重點領域,由省直有關部門和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分別牽頭負責,集中力量推進8000個左右重大項目實施(其中新開工項目3000個左右),在優化結構、提高質量效益的基礎上,力爭全年完成投資1.6萬億元,努力實現省政府確定的2016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目標。
三、重點工作
(一)加快現代綜合交通系統建設。以“三港三網”(航空港、鐵路港、公路港、米字形高速鐵路網、航空網、高等級公路網)建設為重點,實施鄭萬鐵路河南段、鄭合鐵路河南段、蒙西至華中鐵路通道、鄭登洛城際鐵路、信陽明港機場、登封通用航空、鄭州機場至西華高速公路二期、鄭西高速堯山至欒川段等19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750億元左右。
(二)加快現代能源支撐系統建設。以城鄉配電網、綠色煤電、煉化基地、氣化河南、新能源建設為重點,實施農村電網升級改造、城鎮配電網建設改造、河南天池抽水蓄能電站、中電投焦作丹河電廠異地擴建2×1000MW(兆瓦)機組工程、洛陽石化煉油擴能改造及配套日濮洛原油管道、大唐三門峽風電等25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900億元左右。
(三)加快水利支持系統建設。以大中型水庫、大中型灌區、河道治理、重大調引水工程建設為重點,實施出山店水庫、前坪水庫工程、小浪底南北岸灌區、黃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、西霞院輸水工程、故縣水庫引水工程等9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200億元左右。
(四)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。以城鎮基礎設施擴能增效工程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為重點,在城市軌道交通、城市道路、地下綜合管廊和供排水、供熱、供氣等基礎設施,以及棚戶區改造、城中村改造等領域,實施鄭州市軌道交通5號線工程、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、鄭州市農業路快速通道工程等88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1930億元左右。
(五)加快高成長服務業大省建設。以加快現代金融、現代物流、文化旅游、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為重點,進一步完善中心商務區和特色商業區載體功能,實施豫中陸路口岸綜合物流港、中原金融產業園一期、鄭州新區金融智谷、嵩山文化旅游綜合體、鄭東新區白沙商業中心、思源養老養生健康產業園等140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3900億元左右。
(六)加快先進制造業大省建設。實施中國制造2025河南行動和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行動,以重點領域擴優提質工程、戰略先導領域引領工程、“百千萬”億級優勢產業集群培育工程、“三個對接”(推動生物資源與終端消費品、礦產資源與終高端制成品、“城市礦山”與再生制成品雙向對接)優勢產業鏈培育工程建設為重點,實施河南嘯鷹航空美國穆尼飛機零部件、正威智能終端(手機)產業園一期、富士康低溫多晶硅液晶面板、河南森源純電動汽車及核心零部件、惠普洛陽國際軟件基地等265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5000億元左右。
(七)加快現代農業大省建設。以高標準糧田“百千萬”建設工程、現代農業產業化集群培育工程、都市生態農業發展工程建設為重點,實施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、三門峽雛鷹農牧生態豬養殖產業化、中原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、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防御工程等46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500億元左右。
(八)加快網絡經濟大省建設。全面落實“互聯網+”行動實施方案,突出產業轉型升級、新業態新模式培育和公共服務模式創新3個主攻方向,實施菜鳥網絡中國智能骨干網、中原云計算和大數據產業園、中國移動(河南)數據中心、阿里巴巴集團電子商務產業園、中國中部電子商務港一期等41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330億元左右。
(九)加快生態環境系統建設。以實施藍天工程、碧水工程、鄉村清潔工程為重點,持續推進城市河流清潔行動計劃和林業生態省建設提升工程實施,加快園區循環化改造和靜脈產業園建設,實施河南豐利能源化工固廢處理中心、光大靜脈產業園項目(一期)等27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430億元左右。
(十)加快民生和社會事業建設。以實施“三山一灘”(大別山、伏牛山、太行山、黃河灘區)群眾脫貧工程、增強社會保障能力、推動社會事業發展為重點,實施黃河灘區居民遷建試點工程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、河南大學國際學院、鄭州大學一附院鄭東新區醫院、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等1350個左右項目,全年完成投資2050億元左右。
四、推進措施
(一)明確責任目標。按照隸屬關系,將8000個左右項目推進責任分解到省直有關部門和各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,建立領導責任分包制,實行“周協調、月督查”等制度,按節點計劃加快推進項目實施。省屬項目由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推進,項目所在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配合做好手續辦理、征地拆遷、配套條件落實等相關工作。其他項目分別由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推進,省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項目實施的業務指導、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。屬于A、B類重點項目的,分別由省、市級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推進。
(二)強化協調聯動。完善重大項目省直部門和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之間的協調聯動推進機制,加強省直有關部門之間的橫向聯動和省、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之間的縱向協調,明確責任分工,強化協調服務,協同推進項目順利實施,形成齊心協力抓項目、促投資的濃厚氛圍。將計劃新開工項目全部納入各級聯審聯批范圍,充分發揮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作用,全面實施并聯審批,提高審批效率,爭取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聯審聯批任務,每季度集中開工一批重大項目,2016年11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。同時,加大對項目開工情況的現場檢查力度,確保開工質量。優化外部環境,及時解決影響項目建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,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基礎上,加快在建項目進度。組織開展2016年重點項目和產業集聚區觀摩點評活動,創新形式,提升效果。
(三)加強項目謀劃。圍繞糧食生產核心區、中原經濟區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三大戰略規劃和新型城鎮化、“一帶一路”、“互聯網+”行動計劃、“中國制造2025”、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、“雙創”計劃等重大部署,進一步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,并加快推進謀劃項目前期工作。除納入“1816”投資促進計劃的A、B類重點項目外,其他項目由各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根據項目謀劃及實施等情況按月進行調整,剔除由于市場等原因不能實施的項目,增補一批市場前期好、技術含量高、帶動能力強、2016年具備開工條件的重大項目,確保全面完成目標任務。
(四)擴大開放招商。抓住國家實施“一帶一路”戰略機遇,加快先進制造業、現代服務業、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等領域開放合作,辦好中國(河南)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、中國(鄭州)產業轉移對接會等大型活動,積極組織參加國家級國際經貿交流活動,大力推介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。依托產業集聚區、服務業“兩區”(商務中心區、特色商業區)等載體,深化與跨國公司、央企、行業龍頭企業的戰略合作,實施集群引進、鏈式招商,重點引進一批龍頭型、基地型重大項目,促進優勢產業集群化發展,提升我省產業層次。抓好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跟蹤服務、責任考核,確保項目盡快落地。
(五)加強要素保障。資金方面,對符合條件的項目,優先爭取各類中央建設資金、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支持。利用省融資對接信息系統平臺,組織開展重大項目銀企、證企、保企對接活動。充分發揮航空港、鐵路、PPP等投資基金及各類涉企基金作用,指導項目公司運用投貸組合、債貸組合等融資創新方式,努力發揮基金帶動作用。大力推廣PPP模式,加快推進價格和收費制度改革,利用特許經營、股權合作、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,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公共服務、基礎設施類項目。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,盤活存量信貸資金和企業資產,將融入資金支持重點領域項目建設。支持通過發行企業債券、公司債券、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,重點推動國家四大專項債券和項目收益債券(票據)發行。土地方面,堅持有限指標保重點、省市分級統籌保障,繼續對A類重點項目實行單獨組卷報批,切實加強對重點項目占補平衡指標的統籌協調。嚴把土地供應關,實行按建設時序、區分輕重緩急供地,嚴防不合理占地和批而未供、供而未用現象。環境容量方面,堅持實行環境總量指標預算制度,把減排騰出的環境總量優先保障重點項目,切實加大對重大項目所需環境容量的統籌協調。
(六)強化跟蹤問效。省發展改革委要抓緊印發列入“1816”投資促進計劃的具體項目及推進實施責任單位名單。省直有關部門和各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根據責任分工,制定具體工作方案,落實每個項目的分管領導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,明確時間節點,細化工作任務,建立進度臺賬,強力推進項目實施。加強對項目前期工作、建設進度等環節的跟蹤督查,實行“月統計、季通報”制度。省直有關部門和各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要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本部門、本級重大項目進展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;省發展改革委要每季度將項目進展情況及重大問題報告省政府,并對省直有關部門和各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)項目推進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。